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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讲稿存档】The Great Witch Craze

大家好,今天给大家分享《母牛·猪·战争·妖巫》的追捕妖巫热潮这一章,我的题目是《为灾难寻找替罪羊》,由A同学与我一起讨论。

这一章结构非常清晰。我们知道马文·哈里斯认为,任何文化现象都是植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之中,都有其客观现实的基础。任何采取神秘主义态度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所以他在开头部分就提出观点:我对追捕妖巫的解释是,这主要是统治阶级一手炮制,用以镇压基督教弥赛亚主义浪潮的一种手段。

接下来他就列举了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到英国克伦威尔起义等一系列军事弥赛亚运动,在这里我们须知教皇教会、世俗王权、军事弥赛亚运动发起人和妖巫是四波势力,那为什么教会在被前仆后继的、宏大的军事弥赛亚反叛弄得焦头烂额之际还要不遗余力地镇压妖巫呢?

哈里斯在最后做出了他的解释。所以我的分享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其实刚刚已经说到了,第二部分就是讲他提到的一系列军事弥赛亚运动的故事,第三部分是哈里斯对这种现象的解释,第四部分是讨论。

 

上文提及的弥赛亚,我们之前在听B同学做presentation的时候提及过,所以今天我就简单重复一下。

弥赛亚(messiah)是指救世主。当时罗马帝国占领犹太国,当地人生活苦不堪言,旧约预言了一位即将到来的拯救者,神拣选他来救赎以色列(以赛亚书42:1;61:1-3)。这位拯救者被犹太人称为弥赛亚。基督教认为,新约圣经指出,旧约圣经一直提及的弥赛亚就是犹太大卫王(以色列历史上第二代君王)后裔耶稣。而犹太教则不同意这个看法。犹太教认为,弥赛亚会带领犹太人脱离苦难,并且带领犹太人复国、复兴。可是耶稣之后,犹太人的生活依然倍受歧视和迫害,显然,弥赛亚还未到来。

也正因为犹太教的这个弥赛亚一直悬而未决,所以每当犹太人受到本族或异族的统治者的压迫和欺凌,生活痛苦无法忍受时,就会有一位犹太人宣布自己就是众所期待的弥赛亚,这就是弥赛亚运动

再来科普一下犹太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新教等的区别,首先是基督教和犹太教。

第一,犹太教只认可《旧约》,而基督教认可《旧约》和《新约》;第二,犹太教不承认耶稣是上帝之子,认为真正的救世主尚未来临,基督教认为耶稣是上帝之子;第三,犹太教认为犹太民族是上帝的“特选子民”,只有犹太民族才能得救,而基督教认为人人皆能成为上帝的子民。正是由于基督教将受众范围扩大至所有人,群众基础非常牢固,所以此消彼长之下,基督教信徒众多并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因而君士坦丁大帝承认其合法性,狄奥多西也在后来奉其为罗马国教。

在狄奥多西去世以后,他的两个儿子分裂罗马帝国为东西罗马帝国后,基督教主教区留在了西罗马帝国,是为天主教,剩下的东罗马帝国也不甘示弱,自己建了教区,并声称自己才是正统,是为“东正教”。二者常为谁是正统这个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大致在上述基督教分裂成两大教区的500年后,天主教内部日益腐化,公然售卖“赎罪券”,引发民众广泛的不满情绪。于是,在1517年,一位名叫马丁·路德的神学教授撰写了《九十五条论纲》,公然反对罗马教廷售卖赎罪券,揭露教职人员的种种罪恶和腐败行为。马丁·路德的这一举动点燃了民众对罗马教廷的愤怒情绪,拉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建立了基督新教。

到这里就是我们熟悉的历史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地理大发现、启蒙运动、西方近代民族国家兴起……然而在欧洲轰轰烈烈的转型明线之下,还潜藏着一条声势浩大的暗线,即14-17世纪的猎巫运动。

本章题目追捕妖巫热潮指的就是这个流行于14-17世纪欧洲的猎巫运动

从14世纪到17世纪,欧洲大陆人处决了20万至50万妖巫,其中85%或更多是女性。那么为什么在这段时间发生了如此大规模的猎巫运动,这是本章要探讨的主题。

对此,哈里斯提出观点:我对追捕妖巫的解释是,这主要是统治阶级一手炮制,用以镇压基督教弥赛亚主义浪潮的一种手段。

 

封建社会终结,强盛国家君主制出现;贸易市场和银行业出现,一切生产经营以盈利为目的,它打破采邑地产(不用读:采邑制,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之一,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原指西欧中世纪早期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和域堡集镇特征的小规模家长关系,于是自给自足的采邑地主转而成为从事经营农产品的商人,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为劳工阶级,人的生活变得越发具有竞争性,人们被金钱裹挟变得冷酷无情唯利是图,不再为传统规范主宰。随着贫困化和人际关系异化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预言弥赛亚将重返人间。

约阿希姆(就是中译本P159译注的弗奥瑞·尤契姆)的三一论神学:世界发展是从圣父纪元(旧约宗教)到圣子纪元(新约宗教)再到圣灵纪元——在这个纪元里人们不再需要财富和家产,不必为工作、食物或住房而忧心忡忡,据说圣灵纪元应在1260年出现。每一纪元都以一个主导人物与其两个先行的先知的三一体开始:旧约纪元是亚伯拉罕、新约纪元是耶稣。1260年顿时成为众多军事弥赛亚运动的目标。

 

之后文中就提到了数量众多的弥赛亚运动,我详略得当地讲几个故事。

首先是腓特烈二世和教会的矛盾。西欧封建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之前提到的采邑制。在整个中古时期,罗马天主教在经济上占据当时西欧土地的三分之一,政治上与世俗王权分庭抗礼,在思想文化方面形成一元垄断,可谓是处于一种万流归宗的地位。所以神权和世俗王权的争斗频发。

神圣罗马帝国的国名中最初并没有“神圣”二字,直到1157年,出身于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第二位德意志国王腓特烈一世为了表明自己独立于教权的神圣性而在国名前加上了“神圣”。不仅如此,腓特烈一世曾六次出征意大利,以扩大和强化罗马帝国的王权统治,被认为是用意大利人的鲜血染成的“红胡子”或“巴巴罗萨”。所以腓特烈二世和教皇的梁子从他祖父开始就结下了,因为欧洲这些人名又长关系又复杂,所以之后他们的过节我就通俗讲了哈。

腓特烈登基要加冕,教皇说你要我给你加冕行啊,条件是你得发动十字军东征,然后二世嘴巴上答应得好好的,可就是不去,就这么你来我往了好几次。强硬派教皇格里高利九世登基以后强迫二世去东征,二世去了,中途碰上瘟疫又折返了,九世不信,便对二世进行绝罚,开除其教籍,但二世也没把这当回事,依然该咋地咋地,然后教皇就对他各种找茬套绝罚。被绝罚的王是不能进行十字军东征的,但是二世还是去了,他善于外交计谋,通过和谈、收买等手段,与埃及苏丹缔结了反对大马士革总督的盟约,同时得到了耶路撒冷和其他一些巴勒斯坦城市,兵不血刃地收复了耶路撒冷,此次东征也成为绝无仅有的一次“和平十字军东征”。但是他还没活到约阿希姆预言的1260年就去世了。【教皇教会与世俗王权的矛盾】

 

我们再来说一下这个鞭笞者运动。这一运动兴盛于黑死病暴发时期。瘟疫的迅速蔓延使瘟疫爆发的原因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 在面对这场瘟疫的屠杀时,当时的欧洲人几乎没有任何科学能力来应对这场灾难。他们所能想到的手段,不过是自古以来传承下来的放血疗法或熬制草药,但最为主要的却是以祈祷、悔罪和补赎来祈求天主平息愤怒、收回对人类的惩罚。宗教除了为人们在面对死亡时提供慰藉之外,也试图为这场人间悲剧找到一种解释。在《圣经》当中有大量关于瘟疫的记载,而瘟疫的流行往往被视为来自神的惩罚。比如《旧约·申命记》第二十八章中说,“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耶和华必使瘟疫贴在你身上,直到他将你从所进去得为业得地上灭绝。耶和华要用痨病、热病、火症、痢疾、刀剑、干旱、霉烂攻击你,这都要追赶你,直到你灭亡”。在亚伯拉罕传统宗教中,瘟疫的流行是对人类傲慢的一种惩罚,同时也是以瘟疫的形式促使人们认罪并引领人们悔改。

面临黑死病的蔓延,出现了许多对肉体进行极端惩罚的激进苦修者,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鞭笞者团体。鞭笞者运动在13世纪起源于意大利北部地区,后来逐渐扩展到其他欧洲国家。这个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与古代基督教的苦修传统相契合,但其表现形式却极其暴力血腥。自我鞭笞者相信,鞭笞自己就能赎免罪孽。他们的行为不仅是对耶稣受鞭打的模仿,也是通过对肉体的惩罚来公开赎罪。随着疫情的蔓延,人们对于死亡和末世的恐慌也越发强烈。当时的见证者说,随着这股末日审判即将来临情绪的迅猛扩展,狂热的鞭笞者认为这场赎罪的活动要持续三十三年,直到基督王国的救赎与弥赛亚的最终降临。这种在公开场合进行自我鞭笞的运动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当时的教宗克雷孟六世不得不在1349年的10月20日发表教宗谕令,治则这些鞭笞者的行为只是“充斥着迷信的徒劳”,认为他们是趁着瘟疫蔓延之际人们的恐慌,以“捏造和虚伪的言辞”来否认教会的权威,挑战教会的权力,甚至直接呼吁世俗政府对这种公共集会式的公开忏悔进行强力干涉。【教皇教会与起义者的矛盾】

 

宗教改革运动我们高中时候学过所以这里简单说。宗教改革运动的领导者马丁·路德认为,人们可以通过圣经与上帝直接“对话”,无须通过教职人员的解释,是为“因信称义”,倡导信仰得救。而天主教的权威在于教廷,解释权在教职人员手中。在当时,圣经的统一文字都是拉丁文,普通群众看不懂,且非常难学。这是造成天主教教廷垄断解释权的重要原因。而马丁·路德寻得新教支持国和群众的拥护后,便着手翻译拉丁文圣经,并通过大量印制翻译成德文等其他语言的圣经以进一步在群众当中对新教进行宣传。【宗教内部的矛盾】

 

似乎以上三个事例只能分别体现教皇教会与不同的弥赛亚运动发起者即世俗王权、起义者和宗教内部异端的矛盾,那这些和妖巫有什么关系?为什么猎巫运动在宗教改革运动的同时达到高潮?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我们什么时候会想要杀掉一个人?

①当我个人利益被侵犯的时候。②我过得太苦了,我要随便编个理由发泄情绪拉个人陪葬。

第二种情况就是报复社会的心态。毕竟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猎巫运动的高潮时期,正是文艺复兴、地理大发现、宗教改革和西方近代民族国家兴起的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日常生活中这些苛刻的方面,人们寻求某些东西或某人来指责。欧洲人在混乱中寻求秩序,在迷茫中寻求解释,而当这种寻求毫无结果时,他们便因失望而对一切产生了怀疑和恐惧,亟需某种途径来释放自己的不安全感和被压抑的情绪。”猎巫运动可以看作是这种释放“不安全感和被压抑的情绪”的途径之一。

 

第一种情况下,只要告诉你你的庄稼死了是隔壁巫师干的,瘟疫来袭害了你全家这也是巫师干的,你屋顶漏了、头疼脑热、家里食物变质了这全是巫师干的,你自然会仇视妖巫,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这就是哈里斯关于追捕妖巫热潮的政治性分析。他认为妖巫热并不是一种社会反抗现象,而是统治阶级和教会转嫁社会矛盾的一种阴谋,是“统治阶级一手炮制,用以镇压基督教弥赛亚主义浪潮的一种手段”。中世纪的欧洲充斥着君主和教会的腐败,贫困化和人际关系异化在社会上不断加剧,下层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各种反抗教会和统治阶级,企图建立“第三纪元”世界的各种军事弥赛亚行动应运而生,对统治者和教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教会和统治者为了转嫁矛盾,一手炮制了妖巫热潮,如果说军事弥赛亚主义使那些贫困潦倒,一无所有的人团结一致从而导致了一场针对统治者和教会的激烈斗争,那么妖巫追捕热潮则分化瓦解了潜在的反抗力量,它使得人们相互猜忌产生隔阂,把人们对统治阶级的矛盾转移到虚无的鬼神上,把统治阶级自身塑造成为替人们清除邪恶势力的英雄,借此化解危机巩固统治。

 

那它是怎样分化瓦解团结的潜在力量呢?上一章提及了互相告发。

互相告发是为了保护自己,避免引祸上身,这或许是人的本性使然。但这样的“使然”使得亲情丧失,人性毁灭,道德崩陷。不过话说回来,在猎巫面前,一切都可以被撇在一边,因为没有什么要比猎巫和驱巫更为重要。巫来源于魔鬼,是魔鬼的替身,是恶的化身,是最大的敌人。只有驱除了这个敌人,平安才能来到。如果回到当时的历史背景,可以发现这种绝对的敌人意识根植于大多数人的心中,在这种情况下,亲情与人情又怎能与根除敌人之必要性相比?这是猎巫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逻辑,而这个逻辑背后的更为重要的依据则是对于魔鬼之存在的相信

 

哈里斯反对卢索尔教授的观点:从某种程度来说,所有这些(指妖巫热)都是对一个千疮百孔的体制结构的摒弃。

哈里斯的观点:妖巫狂热绝非“对这个极不完善的体系结构的摒弃”,而是保护这一体系的组成部分。

妖巫可能来自于失意潦倒,怨声载道的贫困阶层,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巫师具有颠覆性的理由。

他们有批驳社会的主张观点吗?开展了什么具有威胁性的运动吗?

如果你有危险性,我当然有道理镇压你。

可事实上没有,妖巫做的一切都是旁观者杜撰与附会的。

 

我认为二人口中的“体制结构、这一体系”指的是教皇教会统治下的中世纪欧洲。

 

要想把巫师热解释为社会反抗现象,你就必须全盘接受《巫师的铁锤》中所定下的“现实”的观点。此书是宗教裁判官撰写的一本教导女巫猎人和法官如何识别巫术,检验女巫与怎样对女巫施行酷刑的书。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只要有明显的坏人,我们看戏的人就变成了好人。从认同的角度看,猎巫实际上是社会中划分敌我、对抗“邪恶”的一种象征,把相同的人类异化成不同的恶鬼,在整个活动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亦是一场社会阶级的确认。

 

曾几何时,在工业化之前的欧洲,巫术就像宗教一样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人们理解那些善于施展白魔法的好巫师。他们的邻居会向他们寻求各种问题的帮助。简单的占卜、治愈巫术和农业巫术都很常见。农民会通过占卜来确定适宜农事活动的时间,用护身符来保护牲畜身体健康。城里的工匠和商人也会使用经济巫术来增加财富。【现实中的巫术】

而想象中的巫术才是引发黑暗残酷的猎巫运动的原因。在15世纪后期,巫师开始被怀疑是异教徒或越轨者。人们认为修习黑魔法的巫师是危险,她有能力超自然地操纵她周围的世界;

她们与魔鬼结盟,对社会有负面影响。【想象中的巫术】

 

即哈里斯所言:我们无法从参与其间的人的思想意识方面对巫师热加以解释,一切都取决于观察者对各种参与者的幻想是采取赞同还是反对的态度。

把想象的当作现实的,我们相信他是坏的,他就不是好的。我这里也提前回答一下A同学讨论部分提出的第一个问题。

通俗来讲,我们知道大部分指控与见证魔鬼没有关系(事实上,魔鬼无形无踪,无从见证),而是源于现实生活中的需求,邻里间日常生活中的过节、村民间的土地纠纷、一些人对另一些人行为的看不惯、在一些人眼中有一些人表现出被认为是对神的亵渎的出格的言语、一些被同行视为劲敌的神职人员,以及处于生活底层的穷苦者、外乡人、非我族类者,等等。所有这些事和人都有可能被列为指控对象。当然,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内容不会出现在指控的言语中,指控者往往是以发现对方身上魔鬼影子的名义来进行指控的,对方身上的那些“斑斑劣迹”往往会转身一变,成为巫术表现的把柄。正如我之前提到的,猎巫实际上是社会中划分敌我、对抗“邪恶”的一种象征,在社会中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在专业领域也具有一种跨文化、测试理论正确性、具有较大诠释空间的特点。

相当讽刺,无所不能的魔鬼与疯狂宣传魔鬼指认女巫的人,谁才是真正的魔鬼?

猎巫运动的本质是政治迫害,引起公众道德恐慌,削弱被围猎方的力量。

猎巫运动成了一个蛛网遍布、众人参与的警示寓言,它提醒着人们:极端的正确会在无意间沦为极端的错误。

妖巫审判制裁的是社会和经济行为,而不是巫术的实践。

妖巫,只是灾难的替罪羊。

 

下面是讨论环节,第一个问题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

第二个问题:“要充分理解妖巫狂热的原因,就必须仔细探究其现实的结果,而不是它的神圣宗旨。”这种分析问题的逻辑合理吗?

哈里斯认为,追捕妖巫热潮等神秘习俗并不像本尼迪克特所认为的那样是永世不解之谜,而是可以从它们扎根的现实土壤中找出其起源的物质条件,只要经过细致的观察,人们就会发现,那些貌似稀奇古怪的信仰和做法,实际上都是基于极为普通,陈旧落后的社会背景,以及精神需求和各种行为基础之上的,这是哈里斯文化唯物论的集中体现。

(画个图)

 

第三个问题:追捕女巫可能可以达到文中所说的效果,但它的前提是女巫本不存在,但一系列追捕使百姓相信女巫真有其人。似乎在哈里斯那里,民众丧失了自己的判断力,这是不是忽视了人的能动性,将老百姓平面化、印象化了?

 

从全书看,我认为哈里斯的基础环境决定论过于重视物质因素,的确忽略了人的活动、人的意识的作用,认为人类的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都是自然环境的直接产物。但我觉得他这里论述得还挺符合人性的弱点的,魔鬼需要与有意识的人类勾结才能行恶。这里我说的有意识的人类不是那些被认为是妖巫的人,而是那些指认同类是妖巫的人。

 

一方面是迷信权威的偏见,另一方面是出乎本性的偏见。前者大多出于盲信盲从:“一个人如果出于对权威的热爱而接受了某个错误的看法,他将很难摆脱它。即便是最聪明的人,一旦迷信权威,尽管他们说不出反对意见有何不妥,但也死活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他们会认为,自己的理解力不足,无法驳斥反对者,而提出这一看法的权威本人一定能更好地为自己辩护。”后者则更难于根除,因为它出于人的本性。小动物出于本能很快就能适应环境,而孩童却要依靠父母若干年后方能自立,我认为这一点恰恰是人产生迷信和偏见的根本原因:人们在看到许多东西以前,就听说过这些东西。孩子们先要理解其他人是怎么看待事物的,然后才会自己去思考这些事物,他们的轻信是出于本能。

你觉得这里忽略了人的理性人的能动性,其实猎巫运动在现实也并不鲜见。网络猎巫运动,也许已经出现。就拿前些日子对“媛”字的污名化来举例。
猎巫运动中,好看的女人是女巫,内向的女人是女巫,生病的女人是女巫,人缘好的女人是女巫,看不惯任何女人都可以说她是女巫,要被拷打,被烧死;
现代互联网,生病的女人是病媛,离婚的女人是离媛,吃饭的女人是饭媛,看不惯任何女人都可以给她扣个帽子拉出来,要被网暴,被社死。


许多人习惯了抱团寻找敌人的刺激感。
他们每天都在网络上寻找目标(敌人)来发泄阶级固化和内卷带来的无力感以及网络世界的焦躁,每天每言每句都是在标签化别人,好像人只有圣人和罪人两种似的。对着一口井捕风捉影的人,也隐约能感觉到论据的荒诞虚弱。不管你是巫女还是假巫女,一群人把“帽子”给你先扣上,吊起来烧了末了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不容辩解。恶意的民意进化成了民愤,成为宣泄口,成为一种新的网络瘟疫。


“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
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
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
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 ”

 

看到《燕京新闻》对《猎巫》的书评:

“他们之所以被视为罪恶的渊薮,其实是被那些所谓的正常人献祭给了自己无知而狂热的想象。更为可怕的是,除了心狠手辣的判官,围观者的推波助澜尤其令人胆寒——他们似乎忘记了:在任何一个社会,关于异类的划分都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相对和流动的;这也就意味着,在运动中,每一个人都可能被定义为异类并遭到围捕。”

 

扯得远了,添加了很多个人理解,希望能解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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